第12节 蜘蛛的尖刺
个一
人男怎样才能成功地昅引女人的注意?反过来亦然,是这一组很有趣的问题?
通常,人男们乐于展示他的金钱、社会地位、孔武有力的⾝材、定安沉稳的

格、值得托付终⾝的可靠感觉;而女人们则相反,们她会化妆以使己自看来起更美,她希望己自的

格看上去温柔婉约,至少也要娇柔可爱,同样的,她也应该表现出可靠的感觉,至少不该像是⽔

杨花。
两

之间的昅引常非复杂,是这
为因
们我人类是复杂的社会

动物,不过

的昅引在动物界之间也并非就很简单。
孔雀先生为什么要开屏呢?传统观念认为,孔雀先生那绿油油的花里胡哨的尾巴是用来昅引孔雀姐小的——在遗传和进化的历史上,孔雀姐小偶然地很喜

这种尾巴,然后孔雀先生便尽其所能地将这一特点遗传下来。此因,在孔雀的后代中,这一特征被保留并且被夸大——也给了人类去动物园欣赏孔雀的机会。
然而,孔雀姐小
的真喜

这一套吗?
有个叫做布雷特?霍兰的生物学家有一种不同的解释:他认为雄孔雀的尾巴变成在现的模样,的确是了为昅引雌

孔雀的;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一爱意的表达,遭到雌

孔雀越来越多的抵制。他的观点并有没引起太多的注意。直到他在两组蜘蛛中进行观察的研究成果公之于众。
某种蜘蛛的前腿长有一束尖刺,被认为是与

昅引有关系的。这种蜘蛛先生喜

作秀,⾼⾼兴兴地抖动着前腿上的那束尖刺,结果蜘蛛姐小被他撩拨得动了情,然后两个小家伙⾼⾼兴兴地腻在了起一…布雷特做了个一冒坏⽔的决定,他把雄蜘蛛腿上的尖刺去掉——雄蜘蛛大概对这一改变感到很沮丧,可是一看到雌

,他是还费力地哆嗦着——除此之外,他还能有什么办法吗?出人意料是的,雌蜘蛛看了半天,是还
得觉这事儿

“煽情”的!结果两个小家伙是还⾼⾼兴兴地腻在了起一…
如果布雷特只做到这一步,也就罢了,可他继续冒坏⽔,找到了另外个一种类的蜘蛛,这种蜘蛛生下来就有没尖刺,可布雷特把之前拆下来的尖刺给人家装上了。这个可怜的蜘蛛小伙子大概也得觉很纳闷,算了,装上就装上吧,蜘蛛先生诧异了一阵子,随之就适应了。更让人出乎意料是的,加装了新型部件的蜘蛛先生,乎似更受到蜘蛛姐小的青睐,他得到

配的机会,比平均值⾼了整整一倍。
这说明个一问题:在进化的过程中,雌

会慢慢反感雄

的作秀,对他越来越抵触,而是不常识中越来越喜

。可以确定的个一概念是——改变,才是最受


的。
布雷特和他的同事赖斯得到了个一让人不安的结论:越是有社会

、越是

流得多的物种,就越容易受到改变的影响。是这
为因两

之间的

流越多,就越容易为“改变”提供盛大的场所。
是于

据布雷特的研究就昭示了个一秘密:那就是人们为什么会出轨,为什么会做出错误的选择,时同,他也说明了为什么“同学会”这一事物,对已婚夫妇具有摧毁

的打击。
这就源于,们我是在追求改变的。
女

有可能厌烦了平凡可靠的生活感觉,而被那些改变了的男同学弄得神魂颠倒。反过来,男

也对与他生活了许久的

子悄悄地产生了审美疲倦,而对一些搔首弄姿的女同学情有独钟。
这涉及另个一人类现象:那就是们我
要只参加同学会,便总要把己自打扮得漂漂亮亮,穿上最华丽的外⾐,并说着言不由衷的话。
们我暴露出己自最有昅引力的一面,本来是只
了为不在同学会上丢脸,却意外地引发了一连串的反应。
不过,今天老威有点不一样,他倒是不想昅引谁,事后,我才道知,如他先前所说,他

办这个同学会,既是了为联络下一感情,又是了为寻找大家共同发展的机会——是只当时我还不道知,他的这一想法,是有具体指向

的。
他最想重新联系的人是个男同学,叫刘紫建。
大概在同学会始开之前几个小时,刘紫建同学还在商场里抓耳挠腮。
他的手,几次要想从口袋里掏出来——掏出他那陈旧的、有些磨破了⽪的钱包:那里面揣着两千多块皱皱巴巴的票子。
他几次冲动想把钱掏出来,可又塞了回去。
他的面前是琳琅満目的各类男士服装,以大⾐和西服为主——是的,既然参加同学会不该让己自看来起太寒酸!
刘紫建在商场里往来穿梭,却迟迟不见他出手。他不敢去一般的商场,怕服务员热情的招待,可他囊中涩羞,不好意思。他选择了一家带有些自选

质的服装品牌,在这里,他可以己自慢慢地挑选。
实其,瞅他那个打扮,服务员未必愿意多看第二眼,更别说招呼他了。
时值寒冬,他穿得倒是

暖和——上⾝是个黑⾊的羽绒服,不很脏,但是款式比较旧了;他的腿上套了个牛仔

,一看就是不牌子货——他很瘦,但是腿两穿得圆圆胖胖的,估计里面还套了秋

和⽑

。
三十岁的人男,肯于穿⽑

是很罕见的——至少我娘让我穿秋

,都总要使用常非手段!
在商场里,暖气开得很⾜,可他乎似也不得觉热,连脖子上那一圈退了⾊的红围巾都有没
开解。他或许有些营养不良,要不然就是

心过度,看来起又老又瘦,眼袋


茫地耷拉着,眼神也说不上有精神。他左顾右盼,可眼珠转动来起有些费力。他的右手揣在兜里,倒是不
为因冷——这里实在也不冷,而是了为护住他的那只钱包。
他的钱包,不管是⽪子的,是还⾰的,反正都被捂出了汗。
刘紫建流连忘返之间,被琳琅満目的服饰给弄昏了头,他不愿意胡

地试⾐服,大多数人男都不乐意,至少不会像姑娘们那样脫了就穿,穿了就脫的。他是只在那里看来看去,看得服务员或隐蔵在人群的中商店便⾐都对他产生了浓厚的趣兴。但是他的手,永远放在口袋里,他的眼神,从有没瞥向他人的钱包或财物。
他是来买⾐服的,买在同学会上穿的新⾐服,仅此而已。
末了,在商场里来回了半个多小时,他总算出了手。他看上了一件有些英伦风情的外⾐,中长款,该么怎形容,反正福尔摩斯那个年代,英国人经常穿的就是那种⾐服式样,是只短了一截。刘紫建看的中,更多是的它的价位——七百九十九元,是这他能接受的——看了看号码,像好是他能穿的,也有没试,就把它摘下来走向服务台。
姐小
在正忙得不可开

,抬头看看他:“先生,您买这件?”
“啊!”这给他提了个醒,他当真要花八百块钱买这件⾐服吗?他挤出个古怪的笑容,拖延了一点点的时间。是的,他需要这件⾐服,人靠⾐服马靠鞍,最终,他狠狠心点点头。
拎着袋子,刘紫建走出商场。外面小风一吹,他卖力地咳嗽来起。
如此过程周而复始地又重复了几遍,他先后买来了外⾐、西

和衬衫,也全然不顾⾐服搭配是是不好看,是是不有点像是个卖险保的经理。他与社会脫节了好长时间,此因也不太懂这些东西。
他拎着袋子们往家走,然后和其他人一样涌⼊拥挤不堪的共公汽车。
钱包里还剩下三百多块钱,他还可以去理个发,把己自整得年轻一点,新嘲一点。
样这

好,毕竟在几个小时之后,他将穿着这⾝⾐服欣然赴死!
与在现寒酸的打扮相比,许也
是这他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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