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
原岛有没看过原始调查报告的全文。审判的⽇子快到了,他到留拘所去会见上木。上木表现得很有礼貌,原岛不大相信这个长着女娃娃脸的人会是凶手。他注视过上百双被告的眼睛,但并不能百分之百看穿对方是否真诚。
“上木寅郞,我经已接受你的案件。如果你想得到正确的辩护,你必须全部实话实说。”
“当然,是的,我懂了。”
原岛道问:“你仍然要说你的第一份供词是伪供吗?”
上木立刻回答说:“绝对是伪供,我上了警方的当。”
“们他说你很合作,你至甚当着警探们的面指认出那

木柴。”上木摇头摇说:“是不
么这回事。我乎似在第二份证词里说了,警探们告诉我该说些什么。”“你对此能证实吗?”“当然。”“好吧,那么,们我就

据这些进行辩护。”
上木強调说:“原岛先生,我能证实我在供词是被

出来的。”“能证实?”“是的。”
是于,上木从坐垫的事谈起。他说警方定一要他说,他进屋后山岸曾拿两只坐垫来坐,谋杀山岸后他把坐垫放回原处,以制造是不来客而是盗贼作案的假象。他只好承认是么这回事。他说:“实其山岸从未拿坐垫招待任何个一债务人。我去过他家好多次,有没
次一坐过他的坐垫。不信你可以去问一些到山岸家借债的人。”
“他为什么要把坐垫放在墙角里?”
“摆气派呗,懂吗?他的债务人没人坐过,为因坐下谈话时间会长。他強迫们我接受他的条件,当然不希望们我久待而要们我立即离去。我也是不说他不会拿坐垫给客人坐,是只不会给像我这种人坐。警探对这一点并不了解,就想当然认定我坐过山岸的坐垫。”
“你有还其他证据吗?”
“那只银箱,原岛先生,我不道知警方在哪里找到的。们他说是在有⽔的地方,我想起了两个池塘;但当我说在左边池塘时,们他骂我笨蛋,此因我告诉们他说是右边池塘。再说,原岛先生,我的债据仍在银箱里,这应该⾜以证明我有没谋杀他。请你想想看,个一为取回债据而进行谋杀的人会拿错债据吗?警方说为因天黑,我拿了个一名字我和相似者的债据;但们他又说我稍后在一家人寿险保公司的

场上烧毁了债据。样这的话,我必须⾝带火柴,对吗?我是不可以点燃火柴,看清楚我从银箱里拿出来的债据上的名字了吗?又么怎会拿错呢?不管么怎样,银箱上有没我的指纹,凭什么说是我偷的!”
“很好,有还什么?”
“的有,且而也很重要。那

被认作凶器的木柴,其寸尺与山岸头上的伤口符合吗?”
“你什么意思?”
“请听好。我看过法医报告的复印件。山岸后脑有一处头骨被敲得凹下去,伤口约有个一成年人巴掌那么大;而警探

我指认的那

木柴是三角形的,每一面约四厘米宽。原岛先生,我认为用样这一

木柴打三下是不可能造成那样的伤口的。我的意思是伤口不可能那么平坦。凶手定一是用更大的凶器只打了下一,山岸就倒地死了。当然,这是只我的猜测,但许也你可以调查证实。”
原岛在归途中想,上木说的话有定一的道理,值得考虑。到了办公室,他看案宗的观点有了改变,印象也就不同。他的天平倒向上木一边。
有关坐垫的事,十来个人证实山岸从未拿过坐垫给们他坐过。看来警方是只

据常情,认为山岸会拿坐垫给任何来访者坐,从而认为是上木把坐垫放回原处以制造盗贼作案的假象。
接着,原岛把验尸官的报告,给他一位当法医的朋友看,并征求他的意见。法医说:“我要说的是只设想。我看

据山岸致命的伤口情况,他是被一

八厘米以上宽的凶器敲下一就死的。奇怪,警方么怎会看不到这一点。们他看不起们我,经常不把们我的报告当回事。”
原岛始开相信己自会有好运。在法庭上,他请那位法医作证,陈述对伤口和凶器的意见。又请几个与山岸有往来的人作证,讲了有关坐垫的事。他还请三名讯问过上木的警探出庭,们他都说上木是自愿招供的。
——你是否对被告上木寅郞先生说过“们我
道知你杀死了山岸神,你逃脫不了;但是,如果认罪,们我会让你获得自由,请公诉人同意免予起诉?”
——证人甲:我从未说过诸如此类的话。
——在问讯过程中,们你是否曾用暗示办法,使被告承认他把坐垫放回原处?
——证人乙:不,那是他己自说出来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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