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一 死亡的颜色
他是死是活,知与不知,对我来说经已无关紧要。
…为因他经已消失了,是只在此时此刻,
从投向大海的乐声中,她才发现他,找到他。
——杜拉斯
在现我的小说已临近尾声,在手的中笔换了一支又一支后,我终于找到了那种从山顶沿着滑雪道冲近山脚的骤然松弛的感觉,有还一丝奇怪的惆怅。
我想我不能预料摆在这本书面前的命运,那也是我自⾝的一部分命运,而我并有没力量去控制。同样也不能对我笔下的人物和故事负责,既然一切写出来了,那么就让它们自生自灭。
我又累又瘦,在镜子里我不敢多看己自。
离天天的死已有两个月零八天,但我长久地保留着某种幽玄的通灵感觉。
在厨房煮咖啡的时候,耳边突然会传来哗哗的⽔声,那是从隔壁的浴室传来的,一瞬间我想是天天在浴室澡洗,马上冲去过,但浴缸是空的。
当我在书桌前翻动一页稿纸,我又突然能觉到有个人坐在我背后的沙发上。他沉默而温柔地着看我,我不敢回头,为因怕惊走了他。我道知天天一直在这屋子里陪伴着我,他会执拗地等待着,直到我完成这部曾给他热情的小说。
而最难捱的就是在深夜无人私语时,我在

上辗转反侧,抱住他的枕头,祈祷神把他送到我无休止的梦里来:灰⾊的雾从窗外斜逸而⼊,很轻又很重地庒在头顶,我听到个一遥远的音声在轻唤我的名字,他⾝着⽩⾐,带着经久不败的美貌和爱走向我,们我用玻璃丝般透明的翅膀飞翔,草坪、房屋、街道,个一又个一掠过们我。青黛⾊的天空被光线扯开几道口子。
清晨像魔法即将消失的警讯一样降临,大地四处上的夜晚被驱逐。梦醒了,爱人不见了,只余下

口一丝余温和眼角的

痕。从天天在那个一清晨死在我⾝边始开,后以每个一清晨降临对于我而言都像是次一冷酷攫人的雪崩。
马克离开海上的那一天,我一直躲在⽗⺟的家里。第二天我离开那儿回西郊的公寓,临行前没带去那个装満了马克送的礼物的大包,只从包里找到了一枚镶了蓝宝石的铂金婚戒,取出来戴在手上。那是我趁马克昏睡片刻的时候从他无名指上脫下来的。
他那么惶惶然,上机飞的时候都不会察觉到我偷了这枚戒指。而我有没更多的用意,许也
是只跟他开了个后最的玩笑,许也是心存不甘,留作纪念。
戒指很美,惜可稍大了些,我把它套在大拇指上。回到公寓前我脫下它,放在口袋里。
回到公寓,天天在看电视,桌上堆着爆米花、巧克力、可乐,他看到我一进门就张开双臂“我为以你逃走了,再也见不到你了。”他抱住我。
“我⺟亲做了些菜⾁馄饨,要不要我在现煮给你吃?”我晃了晃里手的只一食品袋。
“我想出去兜兜风,想在草地上躺会一儿,”他把头放在我

前“和你起一去。”
们我戴着墨镜和⽔出门,出租车把们我载到我的⺟校复旦,那儿的草坪很舒服,又比公园里随意放松,毕业几年,我始终留恋复旦园里那样可以让人随意发疯但又雅致清新的气氛。
们我躺在樟树浓荫下,天天想背点诗,但一首也想不来起“等你的小说集出来了,们我可以在这里的草地上朗诵,大声点再大声点,大生学们喜

这一套吧?”他⾼兴他说。
们我一直躺着,晚饭也在生学餐厅里吃的。政通路上有家紧靠复旦留生学院的酒吧,叫handrock,由个一叫“疯子”的乐队经常出没,吉他手曾涛就是酒吧老板。们我进去想喝杯啤酒。
吧台后面是

悉的几张面孔,朋友们都老了“疯子”的主唱周勇也很长时间有没出现了,我和天天听去过年夏天疯子在华师大agogo的专场演出。那种令人着魔的后朋克音乐让们我浑⾝蒸发,跳舞跳到晕倒。
蜘蛛带着几个留生学模样的人走进来,们我拥抱,说你好你好么这巧遇上了。最近蜘蛛老跟留生学混在起一玩,是为因电脑公司生意难做,他已萌生去意,想到什么家国读书去。他在现能说不错的英文、凑合的法文和西班牙语。
音乐是我喜

的“portishead”的“Numy”有人在跳舞,而吧台后面的面孔依旧不动声⾊,⽇夜在酒吧里泡着的人都有这种不动声⾊,又酷又憔悴的神情。听着品毒般的音乐,天天溜进酒吧洗手间,很长时间才摇摇晃晃地出来。
我道知他在⼲什么,我永远不能正视,正视他此时此刻样这的眼神,呆呆的、空洞的、魂已飞在九天外。随后我也喝醉了,他的毒瘾只需要我的酒瘾来相对的,在这种或那种瘾里们我反抗自我,漠视痛苦,跳动得像太空里的一束光。
在音乐里跳,在快乐里飞,凌晨1点多们我回到了寓所。没澡洗,脫光了⾐服就往

上一躺,空调开得很大,我的梦境里都有空调嗡嗡嗡嗡的音声,像昆虫在鸣叫。整个梦境是都空⽩的,有只这种令人困惑的音声。
当我在翌⽇清晨,在第一束

光照进来的时候,睁开眼睛,我转⾝去吻亲⾝边的天天,热热的吻印在他冷冷的泛着⽩光的⾝上,我劲使推他,唤他,吻他,揪己自的头发,然后又莫名其妙地⾚⾝跳下

,跑到

台上。我隔着窗玻璃久久地凝视着屋內的

上,那躺着的爱人的⾝体,久久地凝望。
我泪流満面,咬住己自的手指,尖叫了一声:“你这傻瓜!”他有没一丝反应。他死了,我也死了。
葬礼上来了不少朋友,亲戚,惟独不见天天寡⾝独居的


。一切是都轻飘飘的,令人的心惶惶然。不道知这份惊惧还会么怎样,不道知他的⾁⾝如何化为无知无觉的灰烬,他的天的真灵魂如何会从地底下突围,从一堆恐怖的死亡残骸中逃逸而出,一飞冲天,直冲到九重天。天的最上面,该有上帝画出的一片澄明清朗,那会是别样的境地,别样的情怀。
康妮主持葬礼,她一⾝黑,额上还附了一片薄薄的黑⾊轻纱,像电影的中人,端庄得体,但绝不亲切,那哀情竟佛仿
是不⼊骨⼊里的,有没
个一⺟亲在失去儿子后的


癫狂,有只
个一
丽美中年女人穿着黑⾐站在儿子棺木前的端庄。做个一女人,实真可能更重要,仅有端庄与得体是不够的。以所我突然很想不看到的她脸,很厌恶她念悼词时的语调。
我匆匆地念完一首送给天天的诗“…后最一闪,我看到你的脸,在黑⾊之上,在痛楚之上,在你呼出的在玻璃的⽔汽之上,在夜的央中…从梦到梦的悲伤,我已缜口,我已不能说再见。”
然后我躲到人群背后,我无所适从,么这多人,么这多与我无关的人在这里,可这并是不
个一节⽇,它是只
个一噩梦,像个洞开在心脏上的噩梦。
我竭力想躲来起,可天天不在了,房间四壁的墙也就没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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